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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各学院、各单位:

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本科生院复核、公示,最终确定立项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398项。其中,科技创新项目199项,文化创意项目199项(含招生宣传类项目13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周期

校级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20234月进行中期检查,202310月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一)资助标准

科技创新项目:6000/项;文化创意项目:4000/项。

(二)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经费将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银行卡,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仅限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不得挪作它用。

三、成果及标注要求

成果要求将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执行。项目提供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技创新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等,也可根据研究内容提交创新实验报告代替结题报告,创新实验报告重点阐述实验目的、方法、过程、结果、数据分析、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二)文化创意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公开发表论文、深度调研报告、获得竞赛奖励、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网站开发、应用程序、软件系统开发(实物、设计)作品等。文化创意项目重点阐述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制造、市场推广及效果等。

(三)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类型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必须进行项目资助来源标注,标注格式为“资助项目: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得在结题时填报。

四、注意事项

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及其它注意事项将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执行。请仔细阅读,务必熟知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激励措施

大创项目立项及完成结题与指导教师、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及本科生院划拨各学院本科生培养经费挂钩,学院本科生大创项目参与率也是本科生院对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报认定工作量。相关文件可在管理系统中下载。


附件:2022年云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立项名单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21117日  

附件:2022年云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立项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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