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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云大本科〔2023〕25 号

各学院:

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本科生院复核、公示,最终确定立项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55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344项、创业训练项目47项、创业实践项目11项、社会调查项目134项、产业创新项目14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周期

校级大创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202310月进行中期检查,20244月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一)资助标准

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项目0.5万元/项;创业实践类项目0.6万元/项;社会调查类项目0.3万元/项;产业创新类项目0.8万元/项。

(二)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经费拨付。经费将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银行卡,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仅限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如挪作他用将终止项目。

三、成果及标注要求

项目须有学术论文、竞赛获奖、专利、软件产品、实物作品等实质性成果方可结题,成果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包括:

(一)创新训练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等,也可根据研究内容提交创新实验报告代替结题报告;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等;社会调查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获奖、问卷调查等;产业创新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方案、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

(二)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类型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必须标注项目资助来源,标注格式为“资助项目: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无标注的不得在结题时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应在“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系统”每季度提交不少于1次的季度进展报告,在中期检查时按质按量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管理、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项目组及指导教师务必熟知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各学院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收集整理项目成果,如项目组成果不达标则不得予以通过。学校将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不达标项目将予以退回。

(三)大创项目立项及结题与指导教师、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及本科生院划拨各学院本科生培养经费挂钩。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报认定工作量。相关文件可在管理系统中下载。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0871-65031440


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名单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615日    

附件:附件. 云南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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