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启动我校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要求:2022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本科生院已依据各学院对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立项评审结果,遴选出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名单(该名单将OA发至各学院负责大创项目管理的教务老师),列入名单的项目可参加申报(注:如申报后升级为省级项目,则原校级项目撤销)。
(二)团队要求:申请项目团队人数为2-5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超额的成员将在审核时被删除。立项后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三)指导教师:项目的指导教师须与校级立项时保持一致。创业实践类项目可填1位学校导师、1位企业导师(务必为校外人员)。超额的指导教师将在审核时被删除。
二、项目内容
省级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2024年4月进行中期检查,2025年4月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之前必须结题。立项类型、类别分别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设立了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每个学院可推荐1项。
2.一般项目:除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外的项目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学院确定申报项目。各学院须按照拟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名单进行确认。如校级项目类型为“社会调查类”“产业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科技创意类”的项目,须在申报省级项目时按照可申报类型进行调整,项目组可参考3类项目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3、4)研判;如项目负责人为大三年级(五年制专业为大四年级)以上的,须更换低年级组员为负责人;如有放弃申报的项目,学院可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总申报项目数不变。学院确认申报名单后,填报《2023年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附件5),并于6月19日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毕芃OA,逾期将影响学生申报;
(二)学生申报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8:00至6月25日24:00期间,登录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登录地址:http://114.220.75.43:1023/yncxcy/index)申报项目。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6。
四、经费资助及管理
(一)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助标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1.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2.0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资助标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1.0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1.5万元/项。
(二)各学院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项目遴选推荐,要强化项目的实施管理,严把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强化成果总结,为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提供实验室等场地保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6月21日17:00前,将《2023年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明远楼209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0871-65031440。
附件:1. 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3.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4. 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计划申请书
5. 2023年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
6. 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报送指南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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