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创新训练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社会调查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社会上存在的某种现象、事件或问题等,深入细致地实地调查研究,得出结论或形成见解,为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基础资料或信息。
(五)产业创新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企业发展需求,运用专业知识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二)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鼓励申报项目与学科竞赛相结合。
(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四)项目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个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每位学生同一批只能参与1个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毕业年级学生不能参与项目申报,大三(五年制大四)学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如果被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则在填报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申报书时负责人须调整为低年级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队。
(五)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产业创新类项目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三、申报及遴选流程
申报遴选采取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复审的方式开展。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社会调查类项目申报流程如下(详细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1;产业创新类项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见附件2):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sjjx.ynu.edu.cn/cxxl/)填报项目申请书。
(二)指导教师审核材料并推荐。指导教师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申报书质量对项目进行择优推荐,质量较差的应不予推荐。
(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院管理员组织现场答辩评审工作,安排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分,给出评审结论,并择优推荐立项。学院项目淘汰率不得低于参与答辩项目数的20%。
(四)学院审核报送评审结果汇总表。学院管理员综合汇总专家审核结论后给出最终审核意见,并提交到本科生院。
(五)学校复核立项:本科生院对各学院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流程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经公示后予以立项。
四、经费资助及执行年限
(一)校级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项目0.5万元/项;创业实践类项目0.6万元/项;社会调查类项目0.3万元/项;产业创新类项目0.8万元/项。
(二)执行年限:校级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2023年10月进行中期检查。
五、项目数量
结合学校近3年大创项目实施等情况,2023年春季学期拟立项校级项目770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以及近年学生申报、立项和完成项目情况,各学院项目数量(不含产业创新类)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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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立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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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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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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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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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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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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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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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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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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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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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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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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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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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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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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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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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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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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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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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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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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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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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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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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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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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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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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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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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档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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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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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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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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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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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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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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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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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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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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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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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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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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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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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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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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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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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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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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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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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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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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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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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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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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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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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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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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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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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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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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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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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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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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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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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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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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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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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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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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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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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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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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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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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将从本次学院立项限额中扣减本学期应结题但未能按期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数。
六、项目运行管理规定
项目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及成果要求,将按《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执行,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知晓相关规定。
七、时间要求
(一)申报书填报及指导教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6:00;
(二)各学院评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6:00。
八、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项目院级评审,切实遴选推荐高质量项目。
(二)学校将根据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要求,遴选一批质量较高、价值高且有一定成果的项目,向云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请各学院在填写汇总表时各类别项目按评分由高至低排序,以供遴选参考。此外,请师生在管理系统关注预计于5月中旬发布的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相关通知。
注意:1. 社会调查类项目推荐校级项目数规定:文科学院不超过15项,理工科学院不超过5项;推荐省级项目数规定:文科学院不超过2项,理工科学院不超过1项,此名额优先推荐。2. 此次获校级立项的产业创新类项目均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三)学院管理员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本科生院毕芃OA,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09)。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0871-65031440。
附件:
1. 云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
2. 云南大学产业创新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3. 2023年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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